佛山市文物流通中心招聘4人 1月7日起报名
佛山市文物流通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文物流通中心是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自收自支),主要职能是为博物馆(院)征集文物藏品和历史资料及文物修复,为广大文物爱好者提供文物鉴赏和交流的平台等。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物征集鉴定岗位1名;古建筑装饰构件修复设计及施工管理岗位1名;办公室行政管理岗位1名;出纳兼仓库管理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国家劳动合同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文物征集鉴定岗位。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2012年11月30日),考古学、文物鉴定、博物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物鉴定理论基础和文物鉴定能力。
2、古建筑装饰构件修复设计及施工管理岗位。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2012年11月30日),建筑学、艺术设计、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绘图软件设计,有三年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3、办公室行政管理岗位。4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2012年11月30日),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出纳兼仓库管理。4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2012年11月30日),佛山户籍,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细致,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 —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文物流通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祖庙路新文街31号,联系电话:82285767,联系人:梁燕珍,邮编528000。电子邮箱:fsantique@vip.163.com。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网上报名者请把报名材料邮寄到我单位地址。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