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焦点评论】:全城搜救婴儿只为对生命尽责
3月4日晨7点20分,在长春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会处,一辆灰色RAV4被盗,车内有一名两月大婴儿。之后全城乃至全省都展开了大搜索。然而,不幸的是,3月5日晚,吉林公安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周喜军已自首,并交代将婴儿掐死埋在了雪中。
网络上顿时点满了哀悼的蜡烛,人们也谴责凶手的残忍。全民动员未能挽救孩子幼小的生命,人们难免失望。但之前的全城搜索、多省协力、全网转发,是我们为这个幼小生命必须尽到的责任。若非如此,我们的良心会更加难安。
至于有人质疑“人海战术”不够专业,容易惊动犯罪嫌疑人。事实上,据周喜军交代,他在3月4日上午7时许在长春市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会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盗车,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后潜逃。网络地图搜索显示,盗车地点距婴儿被埋地点不到40公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可知婴儿遇害时,全城搜索、微博行动还没开始,凶手的杀人之举与“全民搜索”无关。
笔者曾经在美国学习犯罪学,实际上发达国家警方破案也会借助民众和媒体的力量,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悬赏。破案需要专业性,但绝对不是要排斥民众参与。发动民众提供线索和案件侦破保密之间有一定矛盾,这就需要司法机关对群众的热情进行有效引导,但是排查和提供线索这样的事情,当然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
当孩子丢失后,公安部门难以第一时间锁定目标,孩子的生命却危在旦夕,这个时候发动更多人参与寻找便成了不二之选。媒体、警察、出租车司机、网友,这么多人奔走在路上、呼喊在网上,只因内心对生命的牵挂。
愿无辜的孩子安息,作恶者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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