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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申论对策关键词三

发布:2013-05-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提对策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所提对策既要经过严谨的理论分析,又要经得起实践的验证。但是要答好对策题并非易事,需要把握几个关键词。下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为大家介绍第三个关键词--务实。


  在提对策的时候考生要根据题目要求分析题目是考察宏观战略,还是解决具体细小问题。在大问题上要有战略高度,要务虚;在具体而微的问题上要务实。虚要虚到家,实要实到位。


  很多考生容易写一些比较虚的对策,却难以做到实,提出的对策没有针对性,不够具体。具体是指在提对策的时候,要针对题干问题结合材料去提。尤其是在微观具体的对策中,问题的范围都非常有限,提出的对策讲究一语中的、一针见血,而那些隔靴搔痒的大对策要尽量少提甚至不提。


  案例:


  事发第二天中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幕府西路的火灾现场。这是位于北京华联中山店西侧数百米的一片住宅区,说这儿是住宅区,其实已是一片废墟。来来往往的拆迁民工就地搭起了棚子,生着炉灶,一群捡垃圾者围坐在一片砖地上大声交流着自己当天的收获。 李修玲夫妇的房址已很难辨认,因为房子的瓦砾已与周围的碎砖瓦混成一片。几根烧焦了的梁木上有着清晰的焦痕,焦糊味若隐若现。废墟中,一袋刚拆封的挂面散落其间,旁边是几个鲜红的西红柿,分外刺眼。 赵桂才在事发当夜回了一趟家,他现在不愿回忆见到自己的“家”时是什么感受。赵桂才现在焦虑的是爱人何时能脱离危险,至于房子被谁拆,怎么补偿,他现在根本无暇顾及。 像赵桂才夫妇这样下乡回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城市贫困群体在南京不是一个小数目。按照南京市今年2月起实施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他的这两间自建房属“违法建筑”,属不予补偿范围。 但据拆迁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同时告诉记者,政府拆迁部门对拆迁住房困难家庭实际进行了“区别对待”。如果真的是迫于生计而搭建的“生存违建”,将用经济适用房保证其有房住;而如果出于牟利目的的“赚钱违建”,则不予补偿。毋庸置疑,赵桂才的简易房当属“生存违建”。


  不同的是,“五塘村地块”并没有进入政府拆迁渠道,这名工作人员称,新材厂出让此地块,并自拆了此地块上的建筑物,“厂方没有从拆迁办取得拆迁许可证,我们也没有发出拆迁公告,厂方自拆并不违反现行法规,但他们作为拆迁的主导方,应当对整个拆迁过程负责。”


  厂方自拆是否应当遵循南京市现行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实施方法?这名工作人员解释是“不一定,主要靠厂方与住户们协调”。但是厂方在与住户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进行强拆,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自拆迁新政年初实施以来,全南京市的拆迁行动是在健康有序地发展,”南京市拆迁办负责人这样评价现状,“更为务实的政策被得到更人性化的实施。”


  这并不是一场非发生不可的悲剧,如果新材厂领导多为贫困居民想一想,像南京拆迁新政要求的那样进行人性化操作,原本这个问题并不会转化为悲剧。从这个意义上说,10月28日发生在新型建材总厂的悲剧虽然是与拆迁新政无关的孤立事件,但党和政府的形象却在这起悲剧中严重受损。


  29日下午,鼓楼医院给李修玲又发出了一张危重病人抢救通知单。晚上7点,已经在医院里陪了妻子两天一夜的赵桂才一个人坐在医院的楼梯间疲惫不堪,家里人来换他回去休息,他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里自问自答:“回去?回哪儿去?”


  问题:给定资料二中提到“生存违建”问题,假设你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你将如何处理。要求:措施具体可行,字数在200字左右。


  答卷一


  1、领导高度重视,将解决生存违建的工作提上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生存违建进行深入的了解调查,以获取第一手资料;


  2、加强宣传力度。要广泛的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让生存违建者积极主动的配合好相关方面的工作,自觉拆迁;


  3、完善法律法规。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制止生存违建的行为。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要加大立法;


  4、加大执法力度,制止违建行为的进一步扩大;


  5、加大投入,对生存违建的住户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答卷二


  二、对生存违建的情况做全面的调查,将其与盈利违建作出明确区分,确定生存违建的范围和数量;


  三、建立补偿机制,结合当地的经济条件和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四、积极协助被拆迁户解决住房问题,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过渡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切实为拆迁后的交通、子女入学等生活问题创造条件;


  五、对目前在建的违章建筑进行制止,对于现存的违章建筑要予以及时的查处,同时,引导群众合法合理的建房。


  对比之下,答卷一在夸夸其谈,对问题的解决虚与委蛇,没有解决什么实质的问题。而很多考生在写对策的时候都喜欢写成这种样子。答卷一的那些对策并不是不能用,而是用在这个地方不合适。这里的问题很具体,就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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