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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发布:2013-05-3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学院201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实验人员和宣传部网络新闻编辑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韶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及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韶关学院占地面积2511亩,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韶关学院是粤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始创于1958年,是一所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韶关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第二批)
  三、薪酬待遇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按事业编制进行聘用,执行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二)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应聘宣传部网络新闻编辑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国民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新闻学专业优先,具有良好的编辑素养和计算机、网络基础。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见附件2)、个人简历(其中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试讲现场提交查验)。
学校人事处根据学校当年人才引进计划对所有应聘者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简历,并转至用人院系或部门筛选,由用人院系党政领导、学校人事部门共同拟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考试
  1、教师考试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拟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数1:5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员名单。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和用人单位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试讲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试讲面试的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2、实验人员考试采用面试和实验操作的方式进行,按拟聘人数与试讲、面试人数1:5以内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员名单。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面试和实验操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者。面试和实验操作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为实验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实验操作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3、宣传部网络新闻编辑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拟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名单。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笔试和面试时间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者。笔试和面试内容:招聘岗位要求所需要的相关知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
  六、考察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与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含体检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组织考察,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中长期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我校2011年1月28日发布的《韶关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除此次《韶关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调整了计划的之外,其余尚未招聘到合适人员的岗位将继续招聘,报名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报名人选符合《韶关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立即启动招聘程序。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和《韶关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韶学院〔2007〕178号)、《韶关学院关于调整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的通知》(韶学院〔2010〕65号)和《韶关学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韶学院〔2009〕57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8120015。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120085。
  (四)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五)2011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必须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站: http://www.sgu.edu.cn
  人事处网站: http://top.sgu.edu.cn/renshi/index.asp
  人事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2005
  联系人:叶逢福 陈雨飞
  人事处电话:0751-8120085;0751-8122766
  纪委、监察处电话:0751-8120015
  附件1:韶关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表(第二批).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韶关学院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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