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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招聘3人 11月19日报名

发布:2013-06-0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拟于近期招考一批专业技术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3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4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深圳大学城体育场107房间


  (二)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好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必须提供);


  5、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6、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7、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


  8、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9、属国内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且本人亲自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4、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面试(适岗能力测评)


  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面试由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于面试日期5日内在大学城网站上公布(www.utsz.edu.cn),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高于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由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无高于面试成绩合格线人员的岗位不予招聘。


  六、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


  (一)由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组织入围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大学城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雇人员名单在大学城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雇用的,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录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10月31日。招聘职位表中注明的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为2012年10月31日。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则必须是2010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三)考生工作经历以考生从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后到人事部门报到的时间为准,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四)深圳户籍2011年、2012年毕业且已分配派遣的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入围的,在办理雇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2012年及以前毕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办理雇用手续。


  (五)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


  (六)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调查表


  4、高职高专、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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