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筹备工作正式开展
4月8日下午,全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的领导和中山大学等10所高校负责就业工作的同志在广东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06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提出的要求,人社部等八部委共同组织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2至3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五年来,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选派14.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从整体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模逐步扩大,从2006年的2.3万人逐步增长并基本稳定在每年3万人左右。二是分布逐步趋于合理,中西部地区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比例逐步上升,2010年已达到65%。三是服务类型趋于均衡,农村急需的医疗、农业技术人才所占比重逐年提高。其中,支教类占35.72%,支农类占34.82%,支医类占14.27%,扶贫类占15.19%。5年间,支医和扶贫所占比例分别从2006年的12.00%和11.20%提高至2010年的15.94%和17.44%。四是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由2006年的40.56%提高到2010年的59.32%,党员团员的比例在90%以上。五是服务期满流动渠道逐步拓宽。截至2010年,共有9万余名“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整体就业率超过80%,其中大部分选择扎根基层。
五年来,“三支一扶”计划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李源潮、张德江、刘延东、马凯、陈至立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重大意义,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搞好跟踪服务,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推进“三支一扶”工作,国家计划从2011年起,再用五年时间选派10万名大学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5年来,我省共组织招募了5039名高校毕业生开展“三支一扶”服务,一大批高校毕业生通过开展“三支一扶”服务,传播知识,勇于实践,奉献青春,受到农村基层的热烈欢迎,“三支一扶”计划已成为我省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民生工程和品牌项目。2011年,我省计划扩大招募规模,将2010年的1700人增加到2300人。预计5月份可以在广东“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