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粮油仓储保管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是隶属韶关市粮食局管辖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位于韶关市北郊黄岗,占地面积80多亩,库区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库容库貌整洁、美观,达到了“七化粮库”的标准。近两年,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国家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优秀企业”、被广东省粮食局评为“广东省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优秀企业”、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粮食局评为“广东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先进单位”。
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的主要职责:承担中央、省和市粮油储备任务,做好储备粮油的储存、轮换和购销工作,确保中央及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运方便,增强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社会需求,满足广大人民生活需要服务;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授权委托的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检验、抽查等任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范围 学历 其他条件 保管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1、从事粮油储藏、保管相关岗位工作二 年以上经历; 2、持有保管员上岗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2月9日至2月11日(办公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及领准考证地点。
韶关市北郊黄岗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办公楼综合部,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姐:8854123郭小姐:8855001。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需交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职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同底照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表格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标明进行。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水平测验,不指定复习提纲。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www.gdsg.lss.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市粮食局有关领导、纪检监察人事相关业务科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的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签中长期聘用合同。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粮食局人事监察科或韶关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办公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885128、8854123、8855001。
韶关市粮食局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