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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23人 9月26日起报名

发布:2013-06-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12年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省水文局直属分局、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省乐昌峡水利枢纽水力发中心、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4个事业单位。招聘职位数共22个,计划招聘人数23人。其中管理岗位6个,计划招聘6人,专业技术岗位16个,计划招聘17人。


  各招聘单位情况介绍及招聘职位的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广东省水利厅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和《2012年广东省水利厅所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其他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


  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省乐昌峡水利枢纽水力发中心、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2107室;电话:020-38356079。


  广东省水文局直属各分局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39号省水文局办公楼4楼416室;电话:020-81965112。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26日-2012年9月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下载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交给报考人员)。


  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取综合得分,满分100分。


  1、 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验、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及大政方针的认知及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2012年9月29日上午 9:30-11:30。


  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占考试成绩60%。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际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岗位需求,技术岗位副高职称的,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六级或五级;中级职称聘用为八级、九级或十级;应届博士生试用期满,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或九级,硕士研究生聘用为十一级,本科生聘用为十二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后研究生聘为八级,本科生以下聘为十级或九级。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38356079


  投诉电话:020-38356105、38356078


  附:


  1、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doc;


  2、2012年广东省水利厅所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120913.xls;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水利厅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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