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广州考点)
香洲区是珠海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46所,其中中学10所,小学36所,均为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师资力量,已设点西安市和南京市、现设点广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将设点广州市开展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名额及薪酬待遇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招聘名额
备注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招聘名额
备注
001
语文
26
中小学教师
009
物理
3
中学教师
002
数学
20
中小学教师
010
化学
4
中学教师
003
英语
17
中小学教师
011
历史
3
中学教师
004
科学
7
小学教师
012
地理
3
中学教师
005
音乐
6
中小学教师
013
政治
2
中学教师
006
美术
6
中小学教师
014
生物
2
中学教师
007
体育
6
中小学教师
015
学前教育
2
幼儿园教师
008
计算机
3
中小学教师
合计
110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区中小学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广东、广西、海南、湖南、福建、江西等6省、自治区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2010年毕业生;
3.3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学士学位以上国外(境外)留学生;
4.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临聘教师;
5.在西安、南京考点未设开考科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珠海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服从安排;
2.执业资格:临聘教师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来源:高校人才网
4.年龄:临聘教师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后出生),其它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
5.专业:按《应聘学科与专业对应表》(附件1)执行;
6.普通话等级: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方法: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报名者通过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录入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后,携带报名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1月2日-1月4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月5日-1月7日8:30-12:00时、13:30-17:30时为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
3.报名资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应届毕业生报名,提供就业推荐表(必须附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备验)及复印件;
留学毕业生报名,提供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备验)及复印件;
临聘教师报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备验)及复印件,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代课证明及代课合同书原件(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签名后加盖公章)。
③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学业成绩和面谈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核资料、学业成绩和面谈情况,择优确定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在报考人数多的情况下,招聘5名(含)以下的学科按该科招聘名额不多于1:30的比例确定,招聘6-10名(含)的学科按该科招聘名额不多于1:20的比例确定,招聘11名(含)以上的学科按该科招聘名额不多于1:15的比例确定;在报考人数少的情况下,参加笔试人员必须达到该学科招聘名额3倍以上,否则按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天内在华南师范大学和香洲教育网上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三)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招聘5名(含)以下的按多于招聘名额2名的方法确定,招聘6-10名(含)的按多于招聘名额3名的方法确定,招聘11名(含)以上的按多于招聘名额4名的方法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2天内在华南师范大学和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1年1月9日,广州市113中学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91号,华南师范大学西门斜对面)和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笔试通知》。 来源:高校人才网
(四)面试
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求职意愿、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入围考核及体检人员,现场公布其人员名单,同时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1月11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来源:高校人才网
入围考核及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公示、体检或考核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六)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拟在毕业生报到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7(香洲区教育局),投诉电话:0756-2523079(香洲区监察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附件:1.应聘学科与专业对应表
2.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rar
珠海市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