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站招聘3人 9月13日起报名
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造价监管岗位3名(其中路桥方向2名,地铁方向1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管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造价监管岗位(路桥方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年龄30周岁以下,广东省户籍;
⑵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限交通土建、路桥、市政工程、工程管理);
⑶具有公路、桥梁或市政及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⑷具有公路、桥梁或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经历;
⑸熟悉国家公路、桥梁或市政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2、造价监管岗位(地铁方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年龄30周岁以下;
⑵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限交通土建、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
⑶具有地铁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⑷具有地铁工程施工或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经历;
⑸熟悉国家地铁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3日 — 9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联系电话: 82221625、82239089。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到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报名,或将相关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rsk@fsjtw.gov.cn。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佛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