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选调10名公务员 9月20日报名截止
广州市花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为花都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广州市花都区于近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或科员6名。
2、广州市花都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或科员1名。
3、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或以下公务员1名。
4、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党政办副主任1名。
5、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规划办副主任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2年9月30日为界;
5、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2003〕72号);
6、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选调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邮政(以邮戳为准)寄至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收(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06室,邮政编码:510800)。
3、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①《广州市花都区选调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uadu.gov.cn)上下载。② 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学历、学位等证明复印件。③本人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作品或本人主笔的单位(部门)综合性材料(如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④个人详细的经历及任职材料。
4、报名者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题目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五)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研究后,作出任用决定。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要求的,不予选调,选调总人数可少于10名。
(六)任前公示。
选调结果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6899077)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花都区选调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花都区面向全国选调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