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选调1名公务员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动劳动管理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负责劳动管理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深圳市党政机关在编科级及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身份,或现任四级及以下执法员且套转执法类公务员之前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至40岁(1972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从事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信访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劳动法规政策水平、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协调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 。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新区管委会150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须填写并提交《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察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情况确定3名考察人选。
(四)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个人综合素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具体选调人选。
(五)办理商调手续
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商调及任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8333806,传真:28333809)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