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271人 7月20日起报名
为吸纳社会优秀人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湛江市卫生局决定组织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1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条件见《湛江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岗位所需的各项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五、报名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请登录湛江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zjwsj.gov.cn/自行下载打印),同时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呈交审核,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一寸照片3张。公有制单位的在编人员报名,还需呈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市卫生局将发给考生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7月22日共3天(上午9:15 -11:15,下午15:15-17:15)。
报名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幸福路67号湛江市卫生局1号会议室。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内容按照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的要求进行。以100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成绩由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合成。
要求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成绩由面试成绩构成。
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相应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时,则相应岗位不开考。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组织。应聘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经市卫生局与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则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适应岗位工作的技能水平及具备的潜能。
面试结束时,当场给考生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及时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zjwsj.gov.cn/)公布。
七、体检及考核
体检人选从考试成绩合格(60分)的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成绩同分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入围体检人选进行考察考核,形成书面考核考察材料报市卫生局审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若遇到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入围资格)时,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及考核都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市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期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2.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考生必须依时签到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本实施方案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湛江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湛江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