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月谈》第21期
政府当舞起改革的龙头
发展倒逼改革,改革释放“红利”。一路闯关夺隘、披荆斩棘,改革让中国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启新的发展航程,全面深化改革正拉开帷幕。而政府改革乃是各项改革的龙头,政府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全面深化改革再获增长红利的关键,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等为重点的政府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由此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创新动力、释放增长潜力,继续走向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从“计划”到“市场”,在30多年改革历程中,政府职能发生了巨大转变,宏观调控体系、财税金融体制、社会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期间,关于政府改革的探索从未终止,关于政府改革的思考也从未中断。
成绩弥足珍贵,任务更加艰巨。抓住政府改革这个“龙头”,首先需要我们能有更加全面清醒的认识。
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层面,受传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财税制度等影响,GDP的增长仍然是不少地方政府官员的核心利益所在。相比调整结构、拉动消费、鼓励创新而言,政府运用掌握的土地、贷款、矿产等资源营造GDP高增长要更方便、更快捷。因而,地方政府公司化倾向不容小觑。
社会层面,贫富差距仍然较大,分配不公明显存在,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政府主导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成果共享机制、政社分开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还相对滞后。
行政层面,当前,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不高,利用审批牟取私利的问题仍然存在。尽快破题垄断行业改革、尤其是打破行政垄断,已成为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重大课题。
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改革,以政府转型进一步促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势在必行。
政府改革相比其他领域改革,其明显特征是:改革的决策者、推动者、实施者,也正是改革的对象,政府改革是政府自身的一场“自我革命”。人们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速政府转型的三个担忧也就随之而生:
一忧“下不了狠手”。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让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规范自己的执政行为、限制自己的行政权力、割舍自身的既得利益,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其难度可想而知。改革者是否能直面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二忧“换汤不换药”。政府转型,机构和人员规模的调整只是物理变化,而职能转变才是化学变化,物理变化只是形式上量的调整,而化学变化才是根本性的质的改变,包括大部门制改革在内的机构改革只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途径而非目的。如何突破陈旧思想认识、传统行政方式等诸多障碍,抓住职能转变这一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避免“新瓶装旧酒”?
三忧“走了回头路”。政府转型,必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如何打破机构精简、膨胀、再精简,行政审批清理、增设、再清理的怪圈,以长效机制保障改革成果,避免改革“走了回头路”?
我国改革正处于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与以往相比,改革的深刻性、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政府改革也不例外。政府改革的成功推进,需要改革者拿出更大的政治智慧与勇气,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增大改革措施的刚性,减少摩擦耗损、克服力度衰减。
要以政府改革带动经济改革,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大政府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释放市场活力;以政府改革带动社会改革,以财税制度改革为重点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实现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社会结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释放社会活力:以政府改革带动治理改革,以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政府治理的转型,就是要有效约束权力、监督权力、抑制腐败,提高政府公信力。
具体而言,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建设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所谓有限政府,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下的全能政府(无限政府)而言的。从经济方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范围是有限的,它所掌握的资源与提供公共物品有关,而稀缺资源配置者的角色由市场担当。但“为”与“不为”如何划界,“管”与“放”如何平衡.不但考验改革者的智慧,也事关改革的成败。所谓有效政府,是指政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改善管理,反腐倡廉,低成本、高效率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最后,政府改革需要不断提高改革透明度,加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加强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改革推进、检验改革成效,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拓展,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依法行政、人民满意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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