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月谈》第5期
改革再发力
新一轮改革深化的蓝图已经出台,“六十条”顶层设计的构想已经明晰,我们正疾步踏上一条崭新的起跑线。如何防止徒陈空文、等待观望、敷衍应付,真正将构想付诸实践,让蓝图融入生活?显然,我们还有许多难关需要跨越。
改革30多年一路走来,危机逼进而非利益诱致是其显著的特征。底层与生活贫困的抗争,公民对权利保障的求索,企业与国际规则的接轨,政府对转型危机的警醒,都在倒逼着改革艰难前行。
我们自应呵护这种倒逼的力量。如今,我们已经拥有共识怀揣蓝图踏上新的改革起跑线迈开万里长征又一步,更需要激发强大的推动力量,加快突破既有的利益屏障。
政治的权威是一种推力。顶层设计,强势推动,是新一轮改革的鲜明特色。
行政改革是焦点,也是攻坚。简政放权,无异于一场自我革命。过去附着在行政审批、资源配置上面的种种寻租的空间、职务的特权,将要被彻底动摇,被大大压缩。
但是,触及灵魂难,触及利益更难。多龙治水各自为政,跑冒滴漏阳奉阴违,“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再坚硬的改革举措,也有可能被化解于无形。
在中国的现实权力体系下,借重政治权威,在顶层设计高层主导中强势推动,有助于超越部门利益,克服官僚主义障碍,保证改革政令畅通,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催生新型的治理体系,自然成为一种低成本高效能的改革抉择。循着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路径而转换而强化的政治权威,还是十分宝贵的政治优势和改革资源。
听高层的改革声音:“改革要啃硬骨头、涉险滩”,“永远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精神”,“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义无反顾、一抓到底”。
这一串串朴实的改革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看中央的改革部署:阵容强大的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及时跟进,项目化、责任化提出改革清单,分解改革任务。这一系列坚定的改革动作,真抓实干,蹄疾步稳。
法治的规范也是一种推力。于法有据,依法改革,是新一轮改革的政治宣示。
改革伊始,多是摸着石头过河,就是要勇于解放思想,解放思维,敢于挑战陈规陋俗,打破框框套套,在旧有的制度束缚中杀出一条血路来。今天,我们已经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大力强化法治中国的执政理念,全面深化改革,自应以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推进。
法治对改革意味着什么?它是一种导引。据以矫正改革的随意化、选择性、运动式,保障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它是一种锁定。将改革探索中有效的成果和成功的经验沉淀下来,适时转换为定型的制度和刚性的法制。
过去,不少改革决定写得都好,但遗憾的是,每一次落实总会遇到一些折扣。不少改革新政振奋人心,但结果往往难如人愿,或停顿回潮,得而复失,或无疾而终,不了了之,其深刻的教训就在这里。它也是一种规制。
以立法的形式,集中反映人民的共同意志,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破除坚固的利益藩篱。前不久,国务院部scsgk.com署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晒”出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无疑,这是政府的一场“透明革命”。
“权力清单”的公布必将带动政府“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推进。诚如李克强总理所言,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是为了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中运行。
民众的参与,是一种更其深厚的推动力量。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这是新一轮改革最重要的价值导向。
政治的权威,不能替代民众的作为。上下紧密呼应良性互动,才是改革的大道。缺失民众踊跃的参与、自主的创造,很难保障改革实践与民众意志的全面契合,很难保障改革成果为广大民众公平分享。
法治的规范,也不能缺失民主的支撑。民主是法治的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发展民主才能制定符合人民意志的法律,才能确保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缺乏群众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很多法律有可能成为一纸公文。
激发民众参与的改革力量,首要的是畅通民意的表达,拓展更宽阔的公共平台,建立更多样的表达渠道。同时,还要呵护民力的生长。缺乏组织化、社会化的孤立的弱势个体,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多元社会的利益博弈,无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往往难以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社会治理。民力的生长,就是社会合作的培育和民主政治的建设。
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民众的创造。遥想当年,家庭承包,乡镇企业,村民自治……广大农民伟大的壮举照亮了中国改革的天空,推涌出一个激情燃烧的时代。当然,今天已非改革的初始阶段,利益在分化,动力在消长,主题在深入,更需要顶层设计、政治权威、法治规范的推动。但是,改革毕竟是亿万民众的伟大事业,动员、支持、引领全社会力量积极地投身改革,正是新一轮改革全面深化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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