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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3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发布:2014-06-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线咨询   2013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职位表 报考指南

    深圳市公务员公考试公告于3月19日发布,公告涵盖了报考对象、报考要求、考试流程等一系列问题,各项要求也比去年更加明晰,硕文教育专家第一时间对此次考试情况做深入研究。

一、招考对象:较去年放松要求

深圳公务员招考对考生的户籍没有限制,但对外地考生学历有较高要求。

招考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非深圳户籍(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于2013年3月2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较去年具体严格

(一)年龄要求更具体严格

去年都为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今年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及行政执法类(警察)的狱医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以及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至199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要求更严格

除去一贯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这一要求外,今年明确提出了“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自2008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1年以来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16:00至3月26日17:00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付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付费成功的,于2013年4月10日16:00至4月14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注意事项:资料准确真实、联系畅通

1.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 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

四、笔试及面试:招录比例基本不变

笔试时间是2013年4月14。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职位考查行测和申论,另外两类不需要考查申论,而是考查行测及相应的职业素质。笔试成绩按两科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名额按如下办法分段计算:设入围面试名额为R,拟招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

笔试成绩、排名、合格分数线及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初定于2013年5月6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重要时间点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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