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获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4〕55号),现将我市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1月8日 | 8:30—10:00 | 药事管理与法规(初、中级) | 客观题 |
10:45—12:15 | 药学(中药学、制药) 专业知识(初、中级) |
客观题 | |
14:30—16:30 | 药学(中药学、制药) 专业实践能力(初、中级) |
客观题 |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视报名人数而定。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报考条件的函》(粤人函〔2009〕1579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三科”和“考二科”2个类别。
(一)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
各有药学、中药学和制药三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凡在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2.报考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获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有关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取得广东省驻店药师资格之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同专业可免考专业知识,不同专业不能免考专业知识。即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中药专业技术资格,不能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
四、报考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www. gdkszx.com.cn(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21日9:00-8月11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惠州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惠州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7月21日9:00-8月12日17:00。
5. 网上交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发票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个人缴费信息(缴费状态、交费日期、交费金额、订单号、交易流水号)到我中心办理,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11月3日9:00-11月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左右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www.gdkszx.com.cn网站)负责;惠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http://hz.gdkszx.com.cn/)上。
八、证书领取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略)
3.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18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级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略)
附件3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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