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获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考试以综合写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我街道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职位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工委科员(详见附件一)
二、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关于选调异地公务员有关规定,参加选调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材料写作能力。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五)中共党员。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一)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三)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审批表、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
3、公开发表过的论文或主笔的重要文字材料;
4、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PDJDZZB@163.com邮箱。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我街道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以收到电子邮件后回复确认为报名成功。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一栋302室,邮编:518117。寄件请注明“全国选调+本人姓名”。联系人:梁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84090236。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验原件。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以综合写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根据综合写作成绩高低排序前10名考生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
参加考试所需的食宿、差旅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期间,本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确定任职
对确定选调人员按照职位重新任职,确定工作岗位。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市外转任等方式新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本次确定选调的人员将按此规定执行。
(二)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即: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进入公务员队伍两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是指2012年11月30日之前进入公务员队伍(含试用期)。
(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被选调人员在我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方案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复审、岗位考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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