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警惕雾霾“常态化”
申论热点:警惕雾霾“常态化”
【背景链接】
2014年10月7日开始,华北、黄淮等地持续雾和霾天气,导致北京、河北等地空气污染严重。虽然仍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但作为一种气象灾害的雾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
雾霾治理,不进则退。要警惕的是,当雾霾天变成一种“常态”,要防止各级地方政府在雾霾的常态化之后出现治理上的麻痹意识,把雾霾天气当作“见怪不怪”,放松治理的紧迫感与危机感,甚至将之“娱乐化”。近日,有微博网友就爆料称,邢台市环保局的篮球场上悬挂着一条迎“霾”飘扬的横幅。横幅上写着:为我市退出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而喝彩!如此轻佻的横幅出现,在雾霾沉沉之下,显然极其刺眼。
【深度解析】
[权威论述]
要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PM2.5,要从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强化管理、联防联控、依法治理等方面采取重大举措,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指标考核,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进行责任追究。
——习近平
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我们说要向雾霾等污染宣战,可不是说向老天爷宣战,而是要向我们自身粗放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宣战。
——李克强
[现状]
虽然仍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但作为一种气象灾害的雾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它的每一次来临,都以其固有的形态带给每个人可见可感的“会呼吸的痛”。近年来,各个地方都纷纷斥巨资治霾,并制定了相应的治理规划,然而现实是,雾霾依然来势汹汹,不见丝毫减弱。
[反思]
雾霾的常态化出现,固然说明治理力度亟待提高,但另一方面,它表明必须承认雾霾治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从各国的经验来看,治霾从来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治理过程。但承认治霾的复杂性与治理所需要的时间,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治霾的懈怠与不力找借口。相反,愈是认清治理的难度,愈是需要拿出更大的决心与行动来应对。
不管承认与否,雾霾天气正成为一种“新常态”,已经是一种看得见的事实,全社会都需要以相应的改变去将雾霾的伤害降到最低,但同时,更要时刻警醒,这种“新常态”是畸形的,是必须纠偏的——防雾意识需提高,治霾行动更应加鞭。
[措施]
首先,需要一场治理上的观念革命。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雾霾仍被视为是个别地区的偶然性天气现象。然而,从近几年的雾霾形势来看,雾霾一旦出现,几乎是全国性的,其危害已有较为清晰的结论。认识到这一点,在雾霾的治理上就必须要有更大的视野,任何地方都不应该有置于事外的侥幸心理。重度霾地区固然更需要紧急治理,中度霾地区也不能放松警惕,而空气尚好或是轻度霾地区更应科学预防雾霾,把不重蹈其他地区覆辙放在重要位置。以此而言,在全国范围需按各地的雾霾污染程度制定梯度性的治理规划,降低污染的重复扩散与叠加污染,方能实现针对性治理,提升治理效率。
其次,认识到治霾需要一个过程。
也就是要承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将不可避免要与雾霾天气打交道,那么,将伤害降到最低,建立制度性的雾霾天气应急方案,就应该与雾霾治理纳入同等重要的规划中去。目前,虽然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雾霾天气下的紧急预案,但纵观各地的执行来看,还存在着诸多欠缺。比如出现过雾霾天气下学校仍组织学生进行室外考试的极端案例。
再者,警惕“雾霾元凶”争议妨碍和拖延雾霾的治理行动。
对于雾霾的最大来源,到底是燃煤造成的“煤烟型污染”,还是汽车尾气抑或秸秆焚烧,各种说法不一而足。虽说最大程度上厘清雾霾的最大元凶,有助于提升治理的效率,但就现实而言,更要防止一些地方借雾霾元凶的争论而拖延雾霾的治理行动。事实上,雾霾来源看似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实则在很大程度是一个伪命题。雾霾无论如何都是一种综合性污染,由各种污染源的交叉而形成,只不过可能存在程度的区别。因此,在雾霾真凶未有确切共识之前,各级政府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规,不放过任何的违规排放,无疑都将有利于雾霾天气的缓解。而淘汰那种以牺牲环境质量来换取暂时GDP发展的思路与方式,更是治理雾霾的根本之路。必须看到,治霾是一个科学问题,但首先更应该被视为是一个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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