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2015年广东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9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止,笔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等。详见下文。
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财经类专业为主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地处广州市荔湾区滘口大街5号,校园占地面积73亩,校舍面积约5万㎡,在校生近5000人。学校教学与实验实训设备先进,生活设施完备,师资力量强。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学校管理和专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对象
招聘原则: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最低等级岗位。
四、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1月6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cs.com.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材料和现场申报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寄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至广州市荔湾区窖口大街5号办公室高老师收,邮编510360,在信封左下角标明“应聘”字样。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在工作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滘口大街5号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敬业楼503室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 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 报名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1月28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进入考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职位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职数招聘。
(四)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按有关公开招聘规定全程监督。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敬业楼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和户口本;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 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根据岗位需要,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含答辩)加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管理岗位采取答辩加实操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1)专业技术岗位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进行答辩,答辩后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管理岗位答辩后进行实操测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试讲(含答辩)、岗位能力测试、实操测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试讲(含答辩)成绩×6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40%;管理岗位面试成绩=答辩成绩×60%+实操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同时须笔试、面试均合格)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情况等。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凡招聘岗位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
(二)邮寄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四)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cs.com.cn)。
六、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546909
监督投诉电话:020-81547016,81574360
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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