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阳江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5年广东省阳江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此次高新区事业单位共招聘14名工作人员,报考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26日,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详见下文。
阳江高新区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经区管委会同意,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503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gxqzhp@126.com。联系人:郑敢记,联系电话:3833808。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4日—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执法辅助人员(合同制职员)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其他职位可以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和提供的网址,下载并填写好《阳江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持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3张,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网上报名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网上报名电子邮箱(gxqzhp@126.com)。扫描件要求按原件尺寸大小扫描,格式为JPG,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500KB,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职位)报名材料。”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4)现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查
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通知领取参加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执法辅助人员(合同制职员)
(1)笔试(占总成绩60%)。采取闭卷考试,集中评卷的方式,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合格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民警体能锻炼达标标准》的标准评分(1000米跑≤5'25″、纵跳摸高≥265厘米),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占总成绩40%)。
结合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指标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总成绩在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yjgx.gov.cn/)公布。
2、其他职位
(1)笔试(占总成绩60%)。采取闭卷考试,集中评卷的方式,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占总成绩40%)。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指标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各职位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总成绩在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yjgx.gov.cn/)公布。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上述考试和测评。
(四)体检和考察。
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yjgx.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执法辅助人员(合同制职员)工资待遇为四级职员一档,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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