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莞市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通知
关于东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东莞市委组织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和招录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核的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3号)精神,报考我市公安机关法医类职位、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报考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的,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请各考生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系统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审核。
鉴于往年公安系统体能测评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公安系统资格审核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进行组织(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1:6进行组织)。因扩大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为考生自愿参加,故此类人员由招录单位专门通知,不统一公布。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预备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招考职位资格审核时间详见附件。
2.地点。东莞市委党校教学楼(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
(三)资格审核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提供《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驻港澳联络办)开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具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职位,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能按时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招录单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审核现场。请笔试成绩排名靠近拟资格审核对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5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体能测评
报考东莞市公安局(含森林分局)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
(一)体能测评的对象
体能测评的对象为报考东莞市公安局(含森林分局)职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各招考职位体能测评时间详见附件。
2.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运动场(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有关精神,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运动衣、鞋等物品,测试时要注意安全。
2.考生务必按照招考职位体能测评时间的当天上午8:15前或下午14:15前到达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运动场集中,逾期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面试
今年全省实行考生异地交流面试,东莞市的考生交流到潮州市面试,面试时间从5月15日开始。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于面试前3天在相关网站刊登。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拟入围面试考生注意登陆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系统东莞考区公告栏查询本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各相关招考单位联系。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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