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潮州潮安区招聘18名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公告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讯:2015年潮州潮安区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18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 6月1日至 6月3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永护路53号)。
2015年潮州潮安区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才队伍,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使社会救助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通过购买服务解决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的通知》(粤民发[2014]58号)和《关于同意招聘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服务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14]271号)精神,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18名,其中潮安区民政局2名,庵埠镇2名,其他镇各1名(登塘镇、古巷镇、凤塘镇、浮洋镇、龙湖镇、江东镇、金石镇、沙溪镇、东凤镇、彩塘镇、文祠镇、凤凰镇、归湖镇、赤凤镇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潮州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以后出生人员);
5、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工作职责
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一站式”医疗救助信息管理,承担救助申请家庭入户核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管理、定期入户复核等工作。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 6月1日至 6月3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永护路53号)。
3、报名要求:有意应聘者须本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 A4纸格式,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相片2张,现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5566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以招聘岗位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取下一名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每人每年1.96万元(含社保)。
2、目前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工资1222元,用人单位每月给予缴纳社保(养老、工伤、失业、生育)410.51元,个人自负部分197.69元由受聘者负担。随社保缴费政策改变月工资相应调整。作息时间按所聘单位作息时间执行。
八、管理
招聘后,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由区民政局和各镇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区民政局和所在镇共同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九、注意事项和要求
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及参加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测试,逾期不予受理。
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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