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阳江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阳江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有关考生: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5月27日至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安排和体检医院
1、体检时间安排:各体检对象的体检时间安排见附件1.
2、体检医院:届时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
二、体检程序
1、报到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15分前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综合培训楼)四楼403室集中(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并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和钢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体检费430元(报考公安职位的460元,体检时均直接交给体检医院)等。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抽签 考生报到后随机抽签确定体检医院。
3、体检 考生到抽到的体检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体检序号牌并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三、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 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体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体检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期间,如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与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及体检标准,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集中地点和体检医院,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与之联系。
联系电话:0662-3165725(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
2、体检须知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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