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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阳江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发布:2015-05-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阳江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有关考生: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5月27日至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安排和体检医院
  1、体检时间安排:各体检对象的体检时间安排见附件1.
  2、体检医院:届时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
  二、体检程序
  1、报到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15分前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综合培训楼)四楼403室集中(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并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和钢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体检费430元(报考公安职位的460元,体检时均直接交给体检医院)等。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抽签  考生报到后随机抽签确定体检医院。
  3、体检  考生到抽到的体检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体检序号牌并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三、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 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体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体检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期间,如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与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及体检标准,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集中地点和体检医院,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与之联系。
  联系电话:0662-3165725(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
  1、各体检对象的体检时间安排
  2、体检须知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6、《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
  7、《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8、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9、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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