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招聘公告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讯: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招聘卫生监督人才2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19日。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卫生监督管理分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招聘公告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的规定,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卫生监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0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身高在165CM以上;
7、从事一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胜任夜间工作,适合男性,无不良记录;
8、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资格条件
1.非在职卫技人员
(1)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招聘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毕业但尚未就业(包括未签订事业聘用合)的南海生源,具有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有有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研究生须持有有效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在职卫技人员
(1)具有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招委会发出的聘用资格的人员;
5、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现职正式聘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请查看《2015年度南海区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到或邮寄到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卫生监督管理分所彭小姐收,邮编:528225,电子邮箱:sswsjd@163.com)。咨询电话:0757-86688344。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在狮山镇政务网、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狮山广播电视站上发布招聘公告,请登陆网站查看相关报考信息。后续考核、公示、聘用消息将在狮山镇政务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5日至6月19日;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6月22-26日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签名的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南海生源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 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已婚者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
(三)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接受考官小组面试答辩,时间8分钟。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生回答考官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合格者, 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并确定最终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人员。
(五)实践技能考核
实践考核期为10至20个工作日。实践考核暂定于2015年7月底前结束。实践考核期满,合格者(60分合格)以排名成绩占70%、实践考核成绩占3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实践技能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六、其他招聘程序(含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方案》(南医招委〔2012〕2号)规定执行(具体请登录南海卫生信息网查阅)。
本公告由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6688344。
附件:
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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