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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5-06-1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讯:2015年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4名。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25日。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金陵大厦金湾区人民法院303室)。考试分为打字速录测试、笔试和面试。
  金湾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审判辅助人员4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愿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有法院工作经验优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90%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25日。
  2.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金陵大厦金湾区人民法院303室),联系人:付小姐,咨询电话:0756-6251201;黄先生,咨询电话:0756-6251202.
  3.报名须提交资料:①《珠海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3张。
  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大于1:5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5时,采取面试方法(即所有符合报名资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
  1.打字速录测试。
  打字速录可采用拼音或者五笔等输入法。合格标准为6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90%以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打字速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进入面试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抽签的,视为弃权。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考察
  考察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附: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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