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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5-06-1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目前公告已出。计划招聘1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6月17日(周三)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6月26日(周五)下午5时止。领取和交送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新港街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室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有广州市户籍(不含番禺、南沙、从化、增城、花都户籍)。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适合男性。
  (三)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五)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熟悉电脑文档操作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5年6月17日(周三)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6月26日(周五)下午5时止。
  2、领取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3、报名表送交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政审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新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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