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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15-07-2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2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区委307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86331542,传真:0757-86220528,邮政编码:528200。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复习用书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科员2名。其中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1名,综合一科1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与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包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从事政策研究或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区委307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86331542,传真:0757-86220528,邮政编码:528200。
  3.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快递至报名地点。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详细的工作经历材料;
  (4)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独立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2-3篇。
  (二)资格审核
  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人员资料,结合岗位需求,甄选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选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选调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3.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50%的权重计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附件1: 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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