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公告(21人)
2015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1人。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9月2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地址:广东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教育局人事股,邮编526238,电话:3103815,并在信封上标明“招考应聘”字样。教师和教研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试教方式;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科目:教师和教研员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其中综合知识部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笔试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09:00-10:3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高新区4所中小学校16个岗位共招聘21名工作人员,详见《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在有效期内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笔试前出具书面证明。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40周岁,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即2015年8月2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行政处分期内的或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高新人才(http://www.job0758.com.cn/),报考者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肇庆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9月2 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除《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外,其他证件、证明复印件要求一式一份)。
邮寄报名:报考者可将《广东省肇庆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快递邮寄至“广东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教育局人事股”,邮编526238,电话:3103815,并在信封上标明“招考应聘”字样。在参加面试报到时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的专业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须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资料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4、报名结束后,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在考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登录肇庆高新人才网查阅。
本次考试所有考试信息均在肇庆高新人才网发布。详情可咨询肇庆高新区教育局。电话:0758-3103815。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教师和教研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试教方式;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
1、考试科目:教师和教研员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09:00—10:30。
2、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商区教育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评分。
面试人选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审查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试教
教师和教研员试教采用百分制评分。
1、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知识和课堂教学能力。
2、报考教师和教研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试教。
考试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在职教师能否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定。
七、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所有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58-3103815
附件: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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