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和面试公告(韶关考区新丰考点)
2015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核和面试公告(韶关考区新丰考点)已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告发布如下:
广东省2015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招聘韶关考区新丰考点资格审核和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5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新丰县事业单位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8:40-11:30,下午2:40-5:00)。
(二)资格审核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股,联系电话:0751-2289755,地址:新丰县丰城大道西189号。
(三)资格审核对象。报考人员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详见附件1)。
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需递补面试考生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准考证(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8.《广东省2015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通过资格审核后签名上交)原件一份。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上述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五)递补审核对象。需递补面试考生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排名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六)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的内容。根据《广东省2015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重点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报考岗位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审查意见”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3)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还须在《广东省2015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资格条件不相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三、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
面试时间为面试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共3天。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
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经主评委或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后,由候分室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请考生签名确认,取得笔试成绩回执后立即离开。
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如出现违反面试纪律的情况,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严肃处理。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各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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