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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2015-09-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有意应聘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于9月1日-9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6号清新区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811405。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
  清远市清新区大病关爱基金管理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数量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美术或计算机专业毕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公开招聘人员1人。
  三、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其他事项
  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4的比例计算,不足1:4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之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单位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负责。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内容:
  1.无犯罪记录情况
  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计生情况
  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已婚的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计生证明。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常规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福利待遇
  薪酬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给付(现标准为每月3060元),试用期为2个月。
  八、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于9月1日-9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6号清新区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811405。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清新区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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