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调职员公告
2015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调职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1人。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报名地点为:大鹏新区管委会金岭路1号1302室。邮编:518019;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8333616。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2015年选调职员公告
据工作需要,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管理岗职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40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能力;
4、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5、现在聘用岗位为八级管理岗位,或现任九级管理岗位满3年及以上的;
6、属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职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或经费自给,须为通过我市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的人员,且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市内干部交流有关规定,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10、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11、符合附件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公告选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9月16日;
2.报考选调职位的,入选后我办根据个人的具体条件和干部调动、任职有关规定程序,平级调动,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报名地点为:大鹏新区管委会金岭路1号1302室。邮编:518019;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8333616。
2、选调报名提交材料
(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或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3)现任八级管理岗的,需提供任八级管理岗任职文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从事综合文字写作工作满2年的工作经验的单位证明;
(6)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
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考场另行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2、考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公布
考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及考察人选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察
我办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在发布公开选调公告的网站公布选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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