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人。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月23日(星期五)(共五个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报名地点: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楼(地址: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指引图见附件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到本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我区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院拟招聘4名编外合同制人员(仲裁员2名,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外合同制人员4名。详见《2015年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
(四)户籍不限,需具有教育部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月23日(星期五)(共五个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二)报名地点: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楼(地址: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指引图见附件3)。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2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体检及考核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到本人)。
(二)体检和组织考核
按招聘人数和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经过考核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仲裁员待遇按年包干经费9万元/年,书记员待遇按年包干经费6万元/年。
七、其他
本公告由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
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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