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圳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深圳市201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2014年12月23日及以前已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
(三)要求有资格证书的职位,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但须2014年12月23日及以前已具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除须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外,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非深圳户籍(生源)人员以其已经取得的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深圳生源是指以深圳户籍考入深圳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就读的人员。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户籍报考,但须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留学归来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归来人员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须于2014年12月23日及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位证书,并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有效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六)在读的留学人员是否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2014年12月23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
(七)在职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不能报考。在职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人员,也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如何理解?
这里的“所在单位”一般是指市直单位、区直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但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社保局、市市场质量监管委等较大单位的机关及其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局分别作为“所在单位”。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下简称回避关系)的公务员为上述“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局的职位。若上述较大单位的招考职位未明确具体招考单位的,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为该较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并非该较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同级非领导人员的,报考人员方可以报考该单位。
例如:报考人员的父亲是市规划国土委机关的主任科员,则其不能报考该委机关的职位,但可报考该委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的职位;若其父亲是该委的副主任,则其既不能报考该委机关的职位,也不能报考该委各直属单位、管理局、支队的职位。
(九)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是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十)如何理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方可报考相应的招考职位,且该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招考职位有多个学历层次要求的,报考人员可以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中一个学历层次进行报考,但该报考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及对应层次的学位。例如:某一职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以上、专业要求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哲学,若以哲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取得该专业的哲学学士学位,以哲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则须取得该专业的哲学硕士学位或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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