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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64名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2015-11-1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小学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4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30日、12月1日。27日、30日只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用“应聘学科+姓名”格式命名文档,发至ccqjyjrsk@163.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以12月1日8:30-15:00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为准。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笔试地点:待定。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知识。面试时间: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面试地点:待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专业技能及工作态度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12月4日-7日,地点:各用人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质、心理素质、行为习惯、专业、职业技能等。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64名小学教师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6—2017学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计划在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小学(含特殊教育)公办教师64名。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办法
  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与实习、正式聘用。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笔试占30分、面试占5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20分。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
  5.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
  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7日、30日、12月1日。27日、30日只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用“应聘学科+姓名”格式命名文档,发至ccqjyjrsk@163.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以12月1日8:30—15:00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为准。
  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
  笔试地点:待定
  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30%计入综合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专业技能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2015年12月4日—7日
  地点:各用人单位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质、心理素质、行为习惯、专业、职业技能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20%计入综合成绩。
  依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合计总成绩,各招聘学科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结合实际需求统筹,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和禅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实习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到校实习事项。
  (七)正式聘用
  实习合格后,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调动手续;公开招录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调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方案中的时间以公布为准。
  (四)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1。咨询电话:82341259。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16年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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