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公告
2015年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8人。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15:00时。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15年12月6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通知》。面试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培育优质师资力量,珠海市教育局拟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职业教育类)教职人员28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2所,均为市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zhyz.net.cn/)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zhszx.cn/),及珠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hjy.net/)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学科、对象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招聘学科、对象及人数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职业教育类)学科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市直属职业学校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到考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通过者,不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进入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点击“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15:00时。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2016年应届毕业生: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3)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③《就业协议书》;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⑤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中①提交原件,③查验原件,②④⑤⑥项需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2)社会人员: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3)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就业的2014、2015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③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⑤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或资料;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除①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5日(8:30-12:00,14:00-16:3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现场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
各学科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学科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备注】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x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15年12月6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23、2121314。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分学科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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