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海珠区安全监管局招聘180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2015年广州海珠区安全监管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80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2015年12月27日下午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下午17:00至2016年1月3日下午17:00。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州海珠区安全监管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广州海珠区安全监管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海珠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海珠区安全监管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80名(详见附件),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2015年12月27日下午17:00。
3、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29日下午17:00至2016年1月3日下午17:00,成功报名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于笔试5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技能测试及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考察时提交)、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zrcw.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福利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5.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五险一金)的标准。
六、其它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256525(资格条件咨询),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广州市海珠区安全监管局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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