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黄埔区招聘经济、统计岗位公告
2015年广州黄埔区招聘经济、统计岗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1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上午9:00时~11:30;下午14:30时~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33号区机关大院主楼426室)。初定笔试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上午,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四街90号黄埔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考试内容为经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州黄埔区招聘经济、统计岗位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广州黄埔区招聘经济、统计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公开招聘区统计局、原黄埔区9个街道经济及统计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共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区统计局经济及统计岗位5名、原黄埔区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及统计岗位16名(其中: 红山街2名、鱼珠街2名、大沙街2名、文冲街3名、穗东街2名、南岗街3名、荔联街1名、长洲街1名)。
其中中级职称岗位5名,其他为初级职称岗位。如不具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文员工资标准招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经济、统计、会计、计算机、数学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类别为经济、会计、统计等相关类别);
3.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以下,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 月 16日(星期三 )至 12月24 日(星期四),上午9:00时~11:30;下午14:30时~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33号区机关大院主楼426室)
联系人:吕开威,联系电话:82378579。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招聘区统计局、街道经济及统计岗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生服务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机构提供的计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围后能提供学历鉴定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4)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报名材料一律需带齐原件审核,复印件概不退还本人,报名期限内材料不齐的视为不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准考证。
若确因情况特殊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服务证复印件(或电子文件)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jhxhx@hp.gov.cn)寄到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市大沙地东路333号),在笔试前一个小时将相关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核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初定笔试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上午,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四街90号黄埔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120分钟,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经济专业知识为主。笔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另行通知。
(五)体检、复核、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区招聘办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复核、考察。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入围应聘人员应提供学历鉴定,并考核入围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及各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聘人员岗位安排,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一)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今后按区的有关规定调整)。
(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 资格复审需携带学历鉴定(预计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如无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的应能出具办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则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2016年区发展改革局将组织新聘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两次考试不合格不能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区发展改革局将向用人单位提出下一年度不再续聘的建议。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黄埔区科技工业
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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