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招聘228人公告
2016年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28人。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8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资料投递。报名方式:电子邮箱、邮寄和现场报名。报名邮箱:gdh_zpb@163.com、gdh_zpb@126.com、gdh_zpb@sina.com。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9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英东楼二楼204房招聘办公室(邮编510080)。A类岗位即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业务能力测试)”的方式。B类岗位即管理部门岗位(含: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计划财务部、总务部、信息设备部),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招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招聘公告
广东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2008年5月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合署办公,属下现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老年医学研究所、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广东省神经科学研究所等多个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势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与珠海金湾政府合作新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珠海市西部生态城区——金湾区,占地61168平方米,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市政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离珠海机场仅10分钟车程。规划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按800张床进行三级医院总体规划,其中一期开放400张病床,将配置1台PET/CT、1台DSA、2台MRI、2台CT等大型医疗设备,计划将于2016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珠海特区政策优势,按照深化医改要求,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三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机制。实行“强专科,小综合” 发展战略,将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血管、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国家重点专科拓展延伸,带动其他专科业务发展。医院设有国际医疗中心,开展面向港珠澳高端医疗需求的国际化品质服务。未来计划建成面向珠海市、辐射珠江口西岸以及港澳地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为促进医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我院工作的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包括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和具体资格详见《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年龄条件
年龄40周岁以下。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在此基础上增设相应绩效工资。
(二)医院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
(三)未完成规范化培训的医师由广东省人民医院安排培训至取得证书,在培训期间发生活补助:博士生8千元/月、硕士生7千元/月、本科生6千元/月。
(四)护理人员在上岗前培训期间发生活补助5千元/月。
(五)招聘的人才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聘期首年发放相应人才奖励金:博士研究生8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5万元(税前),完成三年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证明的住院医师和聘任为护士长者均3万元(税前)。
(六)医院对外地受聘人员提供部分工作宿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月6日至1月8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由于招聘人员较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资料投递。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为“应聘科室+姓名”发送至 以下任一邮箱:gdh_zpb@163.com、gdh_zpb@126.com、gdh_zpb@sina.com,邮件收到后工作人员会予以确认)、邮寄(邮寄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和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原件和其余报表资料复印件)三种方式。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9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英东楼二楼204房招聘办公室(邮编510080)。邮寄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三)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提交)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上的照片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及最高学位)、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计生证明)及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笔试名单及相关考试事宜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广东省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dghospital.org.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分为A、B岗位
A类岗位即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业务能力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业务能力测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B类岗位即管理部门岗位(含: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计划财务部、总务部、信息设备部),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考试内容
1、A类岗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比例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情况开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业务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选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工作情景模拟等测评方法进行面试。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业务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
2、B类岗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比例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情况开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
A、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和《资格复查通知》,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六、资格复查
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按《资格复查通知》的要求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A类岗位取相应面试(业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B类岗位相应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省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省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 关于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报名的当月底(2016年1月31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4、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827812转10116、10283
监督或投诉电话:020-83827812转20888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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