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考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考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星期一)至2016年1月8日(星期五)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五楼组织工作办公室。笔试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及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考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考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为提高龙江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0名。根据《龙江镇机关聘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结合本次招考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考察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三、特别说明
由于本次是专门针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方面而进行的专项招聘的,为吸引有这方面工作经验考生积极报考,本次招聘对在顺德辖区内具有从事一年以上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的考生将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实施加分的考生需要开具证明,统一要求:由考生提供所属单位证明(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并由所属镇街确认(盖章),交龙江市监分局进行审核(盖章)。
四、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星期一)至2016年1月8日(星期五)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五楼组织工作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应在报名期间内补齐相关资料,否则不能进行报名。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本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
⑤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亲笔签名)
⑥在顺德辖区内从事一年以上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的证明原件(详见特别说明)
⑦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业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
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和照片恕不退回。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考试成绩作废。
4.资格审查后,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取人数的2倍时,招录机关视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有关报考条件。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由招录机关统一制作准考证,并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及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龙江镇政务网和智慧龙江APP予以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开始后考生仍没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计分和现场公布成绩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4.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考察对象确定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龙江镇政务网和智慧龙江APP予以公布。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标准参照社会企业用工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招录单位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政审(包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3.政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龙江镇政务网和智慧龙江APP公示。
4.体检、政审不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可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录机关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和试用期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新录用聘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录机关决定。
五、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属于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五类聘员,按照《龙江镇机关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薪酬待遇标准的有关规定核定待遇;统一由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并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3888622;联系人:温先生,李先生。
七、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动态,敬请各位考生留意手机短信,可查阅龙江镇政务网和智慧龙江APP。
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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