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2人。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后勤楼四楼),联系电话:82969886,联系人:张小姐、彭小姐。考试分为面试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进行。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2个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妇产科医师2名、儿科医师2名、病理科医师1名、外科医师1名、超声诊断医师2名、放射影像科医师1名、皮肤科医师1名、护理专业2名。
三、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医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
7、本科学历要求通过英语四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通过英语六级;
8、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当天)。
(二)专业条件
1、妇产科医师2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妇产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已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以上医院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医院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
2、儿科医师 2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儿科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医院儿科工作经验。
2)神经病学专业,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医院儿科工作经验。
3、病理科医师 1名
基础医学(病理方向)专业,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规范化培训资格证,3年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4、外科医师 1名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医院外科工作经验。
5、超声诊断医师 2名
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8年以上医院超声诊断工作经验。
6、放射影像科医师 1名
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三甲医院放射影像科工作经验。
7、皮肤科医师 1名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医师中级以上职称,8年以上医院皮肤科临床工作经验。
8、护理专业2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护理学专业(助产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三甲专科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9、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接受报名截止日。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后勤楼四楼),联系电话:82969886,联系人:张小姐、彭小姐。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无法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带齐所需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代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薄、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和学位证(需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如不能提供将取消报名资格)、英语等级证书(四、六级)、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和有关工作证明材料(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四)资格审查:
佛山市妇幼保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初定在2016年1月底,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做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手机信息通知。
七、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进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文件规定,符合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报考专业对口的招聘岗位,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者,经佛山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可免予笔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评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组成,面试考官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面试成绩当天公布。根据面试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考核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考核对象。
(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临床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将分批次安排,为期两周。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实操考核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三)总分计算:
考核结束后按面试60%和技能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九、考核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十、公示与聘用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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