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各位考生: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已于2015年12月19日完成,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5日(星期二)至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荔湾区城市更新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九楼综合科),咨询电话:020-81810073.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1)—(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面试名单公布前一个工作日,递补人员不再进行公告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于2016年1月12日起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联系电话:020—81810073
监督电话:020—81939593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局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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