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龙华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该批次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信息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
面试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月13日(周三)上午8:30前到达。
(二)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定于龙华新区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入围人员对应的体检中心详见附件,请入围人员务必确认本人体检地点以免错过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具体地址如下:
龙华新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建设东路。
龙华新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道187号。
三、体检程序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并准备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生体检表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三)体检费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抽血和做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体检结果将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公布。
六、本公告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3336217。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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