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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

发布:2016-01-1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1319室报名(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笔试主要考察财务相关知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2名,招聘职位及方式汇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合同制财务人员2名,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我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制财务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从事财务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5.熟悉EXCLE表格及运用系统操作;
  6.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1319室报名(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联系电话:26663612666272。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需交复印件各1份,带原件备查);
  (3)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留存);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有关事项于考试前2日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www.zhcourt.gov.cn)公布。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财务相关知识,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资待遇
  我院不安排住宿,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月基本工资调整为3000至35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保、年休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
  附件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珠海市中级法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此处可下载)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附件1: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职位一览表

岗位

职能

人数

招考主要条件

考试方式

基本工资

合同制财务人员

主要负责财务相关工作

2

1.年龄30周岁以;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具从事财务相关工作两年以上;4.熟悉EXCLE表格运用和制作;

 

笔试和面试

 

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月基本工资调整为3000至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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