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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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08)
1.一艘行驶在日本海域的美国货船上,有甲、乙两个中国人,发生争执,甲将乙捅死,依据我国《刑法》,该案件适用于哪国法律?( )
A.中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日本法律
D.既适用中国法律也适用日本法律
2.某日,小刘开车与小王约好一同去郊游,途中因闯红灯驾驶当场将行人甲撞死,并致行人乙重伤。小刘欲送乙去医院救治,小王因为害怕阻止其救治,二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因时间延误,乙不治身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小王不构成犯罪,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
B.小刘、小王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C.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小王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小刘、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3.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出发点,主张不论犯罪人属于哪国,也不论犯罪地点在国内、国外,只要侵害了本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都适用本国刑法。这种原则称(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5.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A
解析:
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甲将乙捅死,已构成杀人罪,故适用《刑法》。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问题。我国《刑法》以属地管辖为主,兼有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该考点属于法律常识的常考点,考生在备考时可重点关注该考点。
2.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本案中,小刘因闯红灯驾驶,应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后又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排除B、C两项。另根据该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在肇事后因小王阻止小刘救治重伤者乙,使小王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小刘和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本题选D。
3.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故正确答案为A、B、D。
4.答案: C
解析: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也要适用我国刑法。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所描述的即为我国刑法的保护原则。
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B
解析:
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所以答案应选B。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本题相关知识点: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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