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已发布,计划招聘22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确认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8:30-3月4日下午17:00。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8日上午9:30~11:30;地点定在华南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以《笔试通知》为准。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珠海市金湾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公开招聘2016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区抢抓珠海西部地区发展“大产业、大交通、大城建”三大机遇,努力将金湾建设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西部生态新城的核心片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全国较大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下同)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 2014年和2015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拟招聘金湾区公办小学教师22名。区内公办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被聘用者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小学,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⑤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确认方式,即:《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8:30—3月4日下午17:00。
3.报名要求:登录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jwjy.net)。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并打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
1.现场报名材料确认、面谈:2016年3月6—7日(周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2.资格确认将核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并根据学业成绩、专业展示和面谈表现等要素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人员确认。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5的比例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名单于3月4日24:00前,在金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4.事项说明。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②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的名额。选择免笔试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5.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⑴《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⑵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
⑷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⑸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⑹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可改派遣(暂缓派遣)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⑽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⑾各类获奖证书。
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按如下顺序装订:应届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⑾项。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⑾项。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⑾项。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⑽⑾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8日上午9:30~11:30;地点定在华南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以《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于3月10日20:00点前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11日进行,面试考场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报考含技能专业学科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当场评分、统计分数,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四)成绩计算说明
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和面试现场张榜进行公布。
如遇有自动放弃或考试违规的入围人选,由金湾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拟递补人选。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七、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798、7263395,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6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报到时间为2016年8月1日);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网址(http://59.38.32.189:8086/)。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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