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博士教师3人公告
2024广东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博士教师3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珠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珠海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事业编制教师3名,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和咨政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岗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符合“珠海英才计划”有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生活补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及《市委党校2024年招聘博士教师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请提供可编辑版本;
2.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扫描件;
3.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作论文、课题材料、获奖证书等。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将上述资料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swdxbgs zhuhai.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专业+姓名”。
(三)报名要求
1.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来珠海参加考核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也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并统一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试
当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5时,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70分。当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大于1:5时,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10%+试讲成绩×5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70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笔试采取开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工作意愿、职位匹配度等情况。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三)试讲(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结束后视情况进行提问。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另外组织面试。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由校委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等额递补。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128195。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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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3621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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