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招聘教师178人公告(编制)
2024广东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招聘教师178人公告(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龙门县教育教学发展需要,龙门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178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未满服务期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龙门县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报名人员均须于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提供原件审核。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个别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有执业资格证要求中国足协/亚足联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证,须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6.入围面试的考生不主动作出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要保证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7.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https://www.qgsydw.com/qgsydw/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6:00时,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四)笔试确认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8:30至4月18日17:3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在“招聘系统”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19日17:00至4月21日9:00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笔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具体考点安排、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政策性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1)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时间:考生笔试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加分资格。
(2)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地点: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
2.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地点、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报名系统内打印)。
②.非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则提供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承诺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不予录用。
③.个别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需按要求提供中国足协/亚足联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⑤.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考生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对证件和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八)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选岗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按选岗公告要求现场选岗。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递补和调剂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中按照合格分数线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类学科(不同学段亦可)岗位中且符合岗位专业和执业资格证要求,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调剂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按调剂公告要求现场调剂。是否递补和调剂,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十一)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981983,778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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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5231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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