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16人公告
2024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16人公告
惠州大亚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辖澳头、西区、霞涌3个街道办事处,29个行政村、35个社区。陆地面积29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含海岛)131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1.06万人,常住人口约60万人。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1.1亿元,增长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亿元,增长7.9%。
大亚湾开发区地处广东省惠州市南部,毗邻深圳坪山区,距离香港47海里、深圳市中心约60公里、东莞市中心约120公里。交通便利快捷,到惠州机场只需30分钟车程,到深圳宝安机场只需90分钟车程,到香港国际机场只需90分钟车程。铁路方面,到厦深铁路惠阳站只需10分钟车程,有效链接珠三角、长三角、海峡西岸经济区,形成东南沿海3小时经济圈。公路方面,惠深沿海高速、惠大高速贯穿大亚湾,并与深汕、惠盐、广汕、广惠、惠河等高速公路联通。
大亚湾开发区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生态镇、村全覆盖,森林覆盖率达44.37%。大亚湾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入选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0,在全市排名第2;空气质量优良率99.5%,在全市排名第1。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一场(华中师范大学)实际,现就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结合第一场(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情况,此次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公开招聘人数为1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下列条件之一的2024届(即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一)普通类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非在职);
(二)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
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1年。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1.现场报名(制发《准考证》)→2.考试(笔试、面试)→3.体检→4.审档考察→5.公示与聘用。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17:00;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桃子湖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2.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选择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为准,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所学专业已经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在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考证由考试组织单位制作并在笔试前发放。
4.现场报名需按顺序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件,个人手写“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各一式1份:
①《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②身份证;
③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④以普通类硕士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段师范类专业证明;
⑤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均为三科笔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⑥应聘人员为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⑧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⑨其它相关报名材料。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统一考查应聘人员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公告发布前,面试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考试组织单位制作发布笔试、面试公告并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所有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和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组织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四)审档考察
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考试组织单位拟定公告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凡存在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应聘人员均须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到岗上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中具备递补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下一环节。是否递补,由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自愿服从大亚湾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和学校的工作分配,从到大亚湾区任教岗位工作之日起,在大亚湾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离大亚湾区教育系统。5年服务期内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含请假、辞职未获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等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将其行为记录进个人档案、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等平台,并作出辞退处理。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致电0752-5562722进行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最终由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1.招聘组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2-5562722;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B606室;邮编:516081。
2.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
3.监督电话: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52-55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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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yawan.gov.cn/gzdt/tzgg/content/post_5232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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